第11章
到婆婆臉瞬間漲成豬肝,把頭埋得,得個縫鑽進。
緊接著,「鴻門宴」錄音。
們,如何唱,試圖誘騙簽份將婚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協議,個過程,被完還原。
連主審法官,都忍皺起眉頭,向被告席神裡,絲加掩飾鄙夷。
然後,陳旭非法獲取父親病曆證據,婆婆帶門鬨事、被政拘留警方記錄,陳陽醉酒後噴漆毀壞財物、被刑事案卷宗……
樁樁,件件,證據鏈完清晰,無辯駁。
陳旭律師試圖將這切都辯解為「庭內部矛盾處理當」,「夫妻破裂過程緒化為」。
但這些蒼辯解,張律師條條羅列、指向們「以非法占個財產為目」係列為麵,顯得麼無力,麼笑。
「被告原告父親臟病史況,非法獲取其病曆,並教唆其母門滋事,此為已僅僅庭矛盾,而帶主觀惡、能對命健康造成威脅違法為!」
「被告婚姻續期間,次、持續性將夫妻共同財產,未經原告同況,轉移至其原庭成員賬戶,總額達萬餘元,此為嚴侵害原告法財產權益!」
張律師聲音鏗鏘力,每個字都像把錘,敲陳旭。
當銀流作為證據呈,著筆筆確鑿無疑轉賬記錄,陳旭法官質問,終於頭,用蚊子般聲音,承認自己轉移財產事實。
刻,,贏。
最後法庭陳述階段,站起來。
沒旁聽席,也沒律師,目,直直落被告席個失魂落魄男。
「法官,」開,聲音平靜而清晰,「曾以為,嫁給愛。以為個願為剝蝦,願病時徹夜眠照顧男,就以托付。」
「但事實證,錯。嫁給個男,嫁給個嗷嗷待哺庭,嫁給台被精準計算過提款機。
「今,站這裡,為控訴,也為博取同。隻拿回本就屬於尊嚴財產。」
「最後,說,謝法律。謝給個機會,讓以糾正這個犯、最錯誤。」
說完,來。
到陳旭肩膀,劇烈顫抖。
到母親,用捂臉,發壓抑嗚咽。
到弟弟,著頭,動動,像尊像。
著們麵如表,沒到報複????,也沒到絲毫悅。
隻到種所未、徹底解脫。
就像個溺,終於掙紮著浮麵,呼吸到第鮮空氣。
切,都結束。
半個後,法院判決書來。
獲全勝。
判決書每條,都像記響亮,狠狠扇陳旭臉。
第,準予陳旭離婚。
第,婚名萬款平產,以及輛寶馬車,均為個財產,與陳旭無關。
第,關於婚後共同財產分割,法院認定,陳旭婚姻續期間,惡轉移夫妻共同財產、以及對原告實施庭暴力騷擾等過錯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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