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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月發糧票布票的日子,丈夫周建剛都會帶點“新奇玩意兒”回家讓我開眼。 這個月初八,他提乾當上小組長的慶功酒剛過,就領回來一個燙著捲髮、穿著喇叭褲的年輕女人。 糧站發的的確良布料剛到手,我還冇捂熱。 周建剛就指著那布對我說:“秀芹冇身體麵衣服,你把這布給她扯了做身新衣裳,再把你姥姥留的那對銀鐲子給她戴,她手腕細,戴著肯定好看。” “對了,她剛從城裡來,我們這兒的活計不大懂,你往後多帶帶,特彆是咋伺候男人。” 院子裡納涼的鄰居伸長了脖子,屋裡婆婆和小姑子也豎起了耳朵,等著看我這個鄉下婆孃的笑話。 我攥緊了衣角,指甲掐進肉裡,第三次跟他說:“周建剛,我們離婚吧。” 周建剛像是聽了天大的笑話,吐掉嘴裡的瓜子皮,吊著眼梢看我:“陳望秋,你又來這套?這話我聽得耳朵都起繭子了,比紡織廠的噪音還煩人!” “你要真有種離婚,我把這鳳凰牌自行車給你!” 院子裡爆發出一陣鬨笑,婆婆撇著嘴罵我“不知好歹的玩意兒”,小姑子翻著白眼說我“癩蛤蟆想吃天鵝肉,離了我們家看誰還要你”。 他們哪裡曉得,這是我第三次說離婚,也是最後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