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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十五年,丁克老公帶回家一個十二歲的私生子。 “安瑤,這是我兒子,體內留著我的血,現在新婚姻法出來了,私生子也享有財產繼承權。” 他說我們冇有孩子,要我把財產的三分之二全都給私生子。 我以為今天是愚人節,他故意跟我開玩笑。 直到他一臉正色把孩子的戶口本和親子鑒定掏出來。 “陸文軒,就是我陸凜驍的兒子。” “安瑤,咱們打拚這些年早就不差錢了,就算是分給我兒子兩三個億又能怎樣?” 我不願搭理,直接買了機票去馬爾代夫度假。 半個月後回來,陸凜驍直接讓小三母子在我們彆墅安了家。 “安瑤,你彆介意,夏棠給我們陸家傳承香火有功,財產也該有她的一份。” “這不是你一直在度假嗎,想著等你回來再分......” 我冷笑,甩出一份離婚協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