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卻過往雲舒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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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比姐姐晚出生一分鐘。姐姐天生好孕體質,而我註定剋死全家。從此,她騎馬,我跪下當腳凳。她吃肉,我隻能和狗搶骨頭。父母更是將我當作傭人養大。洗腳水要我端,鞋要我脫。他們一個眼神我就得小跑著上前,任由使喚。直到江逸辰帶著千萬彩禮上門求娶。“我喜歡如影很久了。”他目光灼灼,
第10章